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满足户籍条件、家庭构成、收入与资产限制、住房状况、优先配售条件、无购房优惠政策享受记录、其他特定要求。
1、户籍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通常需要具有申请地的城镇户籍,且至少有一名成员的户籍时间满足一定年限,例如满3年。
2、家庭构成:申请应以家庭为单位,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间需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单身申请人可能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门槛,如30或35周岁以上。
3、收入与资产限制:家庭年收入需低于政府规定的中低收入标准,如“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等,且家庭总资产也需在规定范围内,不可超出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若干倍。
4、住房状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例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全市人均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或是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特定平方米数。
5、优先配售条件:部分特殊情况的家庭,如老年人、严重残疾人员、大病患者、涉及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的被拆迁家庭等,可能享有优先配售权。
6、无购房优惠政策享受记录: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之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如购买房改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7、其他特定要求:根据地方政策,可能还有其他附加条件,如年龄、工作或社保缴纳情况等。
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首先,申请人需要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预登记或直接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
区住房保障部门: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会转报给区住房保障部门,该部门负责进一步审核,并可能组织在申请人居住地进行公示。
区规划建设局或区房管局:在某些流程中,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会由街道办事处上报至区级的规划建设局或房管局,进行复审。
市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家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认定。
市房产管理部门:最终,区级审核通过的申请将上报至市房产管理部门,该部门是经济适用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复核、公示及批准购房申请,并可能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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